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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以来中国地理格局演变研究

来源: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时间:2022-07-28 10:10:44 打印: 分享到:

“千年以来中国地理格局演变研究”课题由部科技发展司会同国土空间规划局等司局根据2020年6月18日自然资源部专题会议精神,以及《2021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共同组织,委托测绘发展研究中心牵头承担。课题组聘请陈军院士担任项目首席顾问科学家,陈常松主任为组长,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等科研单位的多学科专家参与联合攻关。

本课题旨在研究千年以来中国地理格局演变规律,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供基础理论支撑和参考,按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围绕人与自然关系中的突出矛盾,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从历史逻辑、科学逻辑和行政逻辑相结合的角度,着眼于国土空间的区域性和整体性,系统梳理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客观分析当前有关中国地理格局演变的主要观点,科学研判我国自然地理格局、人与自然有形边界的演变趋势及其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影响。最终,凝练出人类历史时期自然生态要素与人工生态要素的历史演进脉络,揭示了中国地理格局演变的历史逻辑及总体趋势,并就当代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出相关建议。课题历时一年,最终形成简化版研究报告两万余字,详细版研究报告十二万余字,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我国现代地理格局是历经几十亿年地质历史时期的演化,并经人类超过万年辛勤劳作的刻画而最终形成,特别是千年以来人类活动是推动现代地理格局形成的重要力量。

地质历史时期,青藏高原隆起奠定了我国的地形格局,导致了现代季风环流系统的建立,进而影响地面河流水系的发育及布局,从而使我国国土空间分异形成东部季风区、青藏高原区和西北干旱—半干旱区等三大自然地理区,为现代地理格局的形成奠定了自然生态基础。

进入人类历史时期,农耕生产方式成为我国先人们与国土空间进行交互的主要途径,定居生活方式、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由此诞生并不断发展,从而不断改变并塑造我国国土空间格局:持续改造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使其深度人工化;逐渐创造出农田、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最终形成我国东部季风区以农业和城市生态系统等人工生态系统为主,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和青藏高原区以草原、沙漠、冰川等自然生态系统为主,相互之间通过大江大河、大气环流等沟通联系的现代宏观地理格局。历史时期我国地理格局的演变体现如下历史逻辑:

第一,我国地理格局的演变历史,就是自然生态系统逐步转变为人类生态系统的历史。自然生态系统是自组织的,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农业、城市等人类生态系统需要通过持续的物质、能量、生态等投入才能生存。我国地理格局的演变意味着我国国土空间宏观上自组织能力逐渐变弱,自我发展能力逐渐消减。区域上看,东部季风区已广泛发育农业和城市生态系统,自我发展能力被严重削弱;西北、西南地区广泛发育的沙漠、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尽管经历了一个长期的“人工化”过程,但其自然生态系统的属性未受到根本性破坏,仍保持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我国国土空间格局总体上表现为物质、能量、人口、经济、生态、信息等诸要素从西往东、从北往南汇集的态势。我国西北、西南地区逐步成为维持东部地区发展而持续输出物质、能量的重要生态功能区;东部季风区,特别是东南地区逐渐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集中区,且伴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有进一步集中的趋势。而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经济发展集中区之间则通过江河、公路、铁路等联通。

第三,我国国土空间区域分异明显,形成了特色鲜明、主体功能明确的东部季风平原区、东南丘陵山地区、甘新干旱区、内蒙古高原区、青藏高原区以及农牧交错带等六大区域,各区域具有不同的演化历史和规律。

根据千年以来我国地理格局演变的历史脉络所揭示出来的科学的历史演变规律,针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工作,提出三点政策启示:

第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应当尊重自然生态限制。地质历史时期形成的三大自然地理区为人类历史时期我国地理格局的演变路径、方向、速度等设定了自然门槛和阈值,也为当代人对国土空间的开发利用设定了“红线”。东部季风区为森林生态背景的区域,一直是农耕生产、人类聚落、人口、经济等的主要集中区域,由此经济、城市、人口仍应是重要发展方向。西部草原和沙漠地区广泛发育草原生态系统且始终未曾改变,因此当前在这些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措施,不能试图突破当地自然生态背景约束。

第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工作应当尊重历史大势。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和青藏高原区作为物质能量的输出端,东部季风区作为物质能量的输入端,通过大江大河、大气环流等相互沟通所形成的宏观地理格局是保持我国国土空间发展的可持续性的关键和基础。由此,应当将西部作为重点发展生态的区域,尽力保持自然生态的原真性,避免布局过多的人口、农业和工业。同时,应保持自然、农业、城市空间的合适比例,并畅通各类空间之间物质和能量的有效传递。

第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工作应当坚持国土空间区域性和整体性的统一。一是分别针对六大区域独特的区域特点和历史演化规律,通过编制独立的区域性规划等手段,从而制定适宜区域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具体措施。二是应对作为地表主要动力系统和物质能量通道的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所涉及流域进行单独规划,出台针对性的区域开发保护政策;同时,在涉及公路、铁路等全国性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生态效应,从构建其与大江大河协调配合的物质、能量大通道的角度,不断优化地规划、建设和布局。三是应尽快出台具有战略性、综合性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进一步强化全国层面规划的总体部署与统筹安排作用,从而引领和协调区域性和专项性规划的编制方向。